是吃那一大半呢,还是一小半呢?我站在厨房里想了两秒钟。考虑后的结果是,我拿着菜刀在砧板上又给了那颗可怜的蓝色药片两刀。现在看上去大概是正好一半了。
最近,其实是过去整个学期,我都有着头疼的毛病。大概真的是上了三十,革命的本钱就没法和年轻人比了。医生就给我开了这种药,并付医嘱如下:先每天吃一颗,睡觉前一小时服用。连续服用一个星期;如果效果不佳,每天吃两颗,再使用一个星期;还不见效,一天服用三颗。
天可怜见,我一天才吃一颗,就什么也干不了啦。从早到晚,手脚沉重,精神恍惚,一天能睡14个小时。本来是指望,头疼做不了事情,吃点药治治。现在可好,头是不疼了,可还是什么都干不了。于是今天忽发奇想(当然是因为现在药效已经过了,所以我才能想),没准应该每天吃半颗啊。这样我晚上晕忽10个小时,白天就正常啦。乘现在精神正常,立此Blog存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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